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入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模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部分专业参加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旨在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我院2011年的单独招生工作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坚持在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证
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务、招生、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招生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讨论决定有关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事宜。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命题考务组:成员由教务处、相关系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单独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及考核内容,对考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试。
2.录取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政策落实、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录取相关工作。
3.纪检监察组: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纪检检查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4.后勤保障安全组:负责考生在我院参加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现场秩序等工作。
(三)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教师、管理人员及企业人员由领导小组审定,具备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等条件,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强化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对口考生。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1年单独招生计划300人,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人数 | 学费(元/年) |
植物保护 | 3 | 普通类(文理兼收) | 40 | 3600 |
对口类 | 40 |
畜牧兽医 | 3 | 普通类(文理兼收) | 40 | 3600 |
对口类 | 40 |
食品加工技术 | 3 | 普通类(文理兼收) | 80 | 3600 |
文秘 | 3 | 普通类(文理兼收) | 30 | 3300 |
对口类 | 30 |
五、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形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nca.edu.cn)点击进入“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4月20日至5月8日
现场报名:4月20日至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如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可与我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带队教师需持学校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4月20日--5月8日,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或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生。我院接收银行汇款、转账账号:6210984910002296068(邮政储蓄),户名:宋海丽。为确认考生交费信息,请考生将考生号、汇款交费回执单流水号或转账卡卡号发短信至15093418530。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时,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只能填报与所学专业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
(三)确认报名信息和领取准考证
学院依据考生报名信息,与河南省招生办结合,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于5月11日在学院网站(http://www.hnca.edu.cn)公示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经资格审查后公示的考生,请于5月12日---5月13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1.报名信息确认时间:5月12日---5月13日8:30至17:00。逾期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者取消报名资格。
2.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从学院网站下载或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索取;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与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河南省2011年高考考生号(14位)和报名序号。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和报考专业)。
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信息确认后,学院招生就业处发放准考证。
六、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450分(三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为5月14日8:30--11:00。
2.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等,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为5月14日14:00—16:00。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一)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三)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5月16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http://www.hnca.edu.cn)公示。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1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1年高考。
(四)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11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八、报到和新生复查
1.考生录取后按录取通知书于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4月20日-5月8日 | 考生登陆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网站填报单招报名信息 |
5月10日 | 学院到省招办提取单招报名考生信息 |
5月11日 | 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名单 |
5月12日-5月13日 | 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
5月14日 | 文化基础、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试 |
5月16日-5月20日 | 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 |
9月初 | 入学报到 |
十、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
邮政编码:451450
联系电话:0371-67290999 67290399 67290870 62198623(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hnca.edu.cn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