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邑县委、县政府抽调县公安、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联合工作组,对全县24个乡镇(办事处)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了集中取缔专项行动。 集中取缔行动分四个工作小组同时进行,抽调了公安、交通、教育、安监部门的四位副局长分别担任组长。工作组通过深入所负责的乡镇(办事处),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联系,向有关负责同志详细传达了全县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单位职责,并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将辖区内的所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统一集中到乡镇(办事处)政府大院或中心学校院内,由工作组中的交警同志逐一审验车况、驾驶证、行车证和车辆保险,并收缴行车证和车钥匙,一并移交给所属乡镇(办事处)政府安监部门封存,未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任何人不得放行所封存车辆。 此次集中行动为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治理第一阶段行动,共清查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220辆,有效遏制了部分学校的非法接送学生行为,保证了学生冬季乘车安全。(丁跃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