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区域进行调整,原来的全国复试分数线一、二、三区调整为两个区,原一、二区合并为一区,三区变为二区。从2012年起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新的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21省(直辖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自治区)。 新学科目录增加艺术学门类 全国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按新目录进行。新目录中,一级学科由89个增加到110个,学科门类增设了“艺术学”,使得原先的12个增加到13个。艺术学首次从文学门类中独立出来,单列为一个学科门类,相应地,原先招生的部分专业方向也转变为独立的专业。 招生单位可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从2011年3月开始,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与调整二级学科。这一政策的出台,是最新一次学科目录修订的重要变化,也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 专硕新增审计硕士 201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批准32家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新增的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已纳入2012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 北京地区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单位包括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7类专硕思政考试调至复试 根据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简章规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不再考查思想政治理论,思政考查将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民办高校首获研招资格 201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名单,北京城市学院等5所民办高校首次获得研招资格。 同等学力申硕不再统一学习年限 2011年9月,国务院学位办下发通知,放宽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课程考试及国家统考的年限,进一步明确申硕人员的资格范围。 申请学位人员通过相关考试的期限不再由国家统一规定,而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规定。在原来“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基础上,增加了“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前置学位是国(境)外学位,要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我国目前经批准开展同等学力申硕工作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为453个。每年约有3万人通过此渠道获得硕士学位,约占硕士学位获得者总数的7.5%。(文小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