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北京朝阳区金台里一家家政公司门前,赵女士一脸着急。为了找个不回家过年的保姆,她跑了几家公司都未果,“就算价钱高点也无所谓,可现在是愿意花钱都找不到人。” 社会分工细化,家政服务火爆。但雨后春笋的结果,却是乱象丛生。由于缺少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尽管社会需求旺盛,保姆费也节节拔高,但保姆却越来越难找,找好保姆更是难上加难。 家政行业要良性发展,仍需更多助力。 【雇主要求】 服务专业 态度积极 “好保姆真是太难找了!”北京的王女士感叹道。两口子工作忙,需要找个保姆照看老人,起初让家政公司推荐,可保姆一来,王女士便发现了许多令自己不满意的地方:“最基本的家用电器不会用,家务活明显不在行,都要我来教,还总忘事儿。”不得已,王女士再次走进家政公司,要求换保姆。 北京朝阳区一家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记者,在公司注册的家政服务人员,年龄大多在35岁到50多岁,年轻人很少,而且大多数教育程度明显偏低,“高中或职高毕业生都很少。” 据了解,许多家政服务人员来自偏远贫困地区,接触的现代家庭事务有限。“如果在任职前没有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培训,往往会出现‘啥都不会干,什么都要人教’的尴尬。”李先生说。 在李先生这样的业内人士看来,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基本教育水平都不是很高,保姆好与差,关键在于家政公司的入职培训。 “我进家前接受了1个月的培训,电器怎么用、一些护理的常识,还有与雇主合作中的注意事项等等都有专人教,经过培训,感觉自己确实进步了很多,工作也特别容易上手。”某家政服务公司的员工小韩对记者说。小韩当保姆快3年了,经常受到雇主的夸赞。 除了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也是雇主考虑的重要因素。雇主金女士来家政公司换保姆,理由是前一个保姆太懒了:“带孩子时动不动就溜出去玩,而且说不得,一说脸就拉下来了。” 懒的背后,是缺少行为准则。近些年来,由雇佣保姆所引发的民事纠纷并不鲜见, 诸如保姆未经许可任意使用雇主家里的物品,甚至出现偷盗行为;有的则在雇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怠慢、虐待自己照顾的对象;还有的保姆与雇主中的某方发生不正当关系,最终成为可怕的“婚姻杀手”………以上种种归根结蒂,是缺乏行业行为准则,从小事开始,日积月累,最终不可收拾。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家政服务公司普遍缺少用人准入制度,或者尽管有,却是形同虚设。由于供不应求,许多公司在面对不达标的求职者时网开一面。一个极端的案例是,保姆患有传染性疾病,家政服务公司没有体检便录用并安排工作,导致雇主一家被传染,最终双方对簿公堂的僵局。 除了行业准则不成形,政府部门监管缺位也是重要原因。“越是面临发展机遇,越需要规范运行,不然自己先乱了,就会坐失良机,希望政府从立法与政策角度,加以引导和制约,把蛋糕越做越大!”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的老板说。
【保姆诉求】 渴望尊重 需要保障 “就希望找个好点的人家,多做几年,谁喜欢老换雇主。每家的生活习惯不同,换来换去折腾人哦!”在家政公司等雇主的保姆刘女士感叹。刘女士老家在甘肃农村,家里有3个上大学的孩子,为了补贴家用,她3年前来到北京。 刘女士说,之前的雇主别的都挺好,就是有些看不起人,家里出了事,也不让请假。“他们有点把我当仆人,我出门的确是为了赚钱,但我不是为了钱卖给他们。”最终,她选择了离开。 “我希望雇主首先要相信我!”同在家政公司等雇主的保姆陈女士说,“自己东西记不得放在哪里了,就说我们偷的,这样的人家我不喜欢;有的老太太喜欢什么都憋在心里,然后跟家里人告状赶我们走,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还怕那种要求特别高的,曾经有一户人家,要求每天早中晚打扫三遍房间。” 陈女士说,她也曾鼓动身边的人出来当保姆,但只要有点出路的,都不太愿意做这种“侍奉人的活”。显然,所谓的“主仆观念”,仍是家政行业发展中需要破除的观念,拥有相对较高教育程度的人拒绝从事此行业,与此也不无关系。 接受采访的6位保姆都表示,她们的服务态度确实会受雇主态度的影响。相关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应保持平等的视角,多对保姆工作持认可与尊重态度,在良好沟通的基础上营造更融洽的家庭氛围。 除了雇主的态度,保姆最担忧的还是自身的权益保障。劳动合同法不能覆盖家政服务人员,让她们普遍感到担忧,受访的保姆大都认为自己是临时工缺乏相关法律保护,因此在工作中缺少安全感也影响积极性。 北京市政协委员张延军建议应另行立法给家政服务人员以保障,同时完善劳动派遣中的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制度。另外要创新保险模式,比如允许家政服务人员参照个体户的规定自行缴纳保险,还要推行商业保险,很多保险公司也看好日益成长的家政市场,推出了很多保险,像保姆忠诚险,一旦家里失窃发生了意外,保险公司有一定赔付的机制。 也有专家指出,要让家政业早日走上职业化道路,应考虑将家政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吸引更多的人进入这个行业,提高从业者的职业素养。(刘维涛 蔡长春 姚彦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