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日前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控制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以县区或学区为单位的期末统考或联考;不允许任何学校、任何班级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不得以学生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唯一依据。期末考试成绩不能在放假前告知学生的,一律在假期开学后告知,不得在假期中以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既非“新规”,亦非济南“独创”。譬如,早在2007年,山东省教育厅就出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校、班级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等。 然而,这些规定被严格执行了吗?对此,笔者还是有一点点发言权的。笔者的女儿在济南某学校读初中,这所学校不仅每次将期中、期末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即便是在日常教学中的每一学科的小考,老师也会在试卷成绩的旁边,清晰地注明名次。据笔者了解,在济南市,在以往,的确有些学校在违反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违规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 个别学校为何乐此不疲地给学生“排名次”?一是源自偏颇的教育理念。有些教育工作者认为,“排名次”能激励学习成绩好的,鞭策学习成绩差的。二是与学校和老师的畸形评价机制有关。因为有个别学校把班级分数、排名作为老师评优树先、升职晋级的依据——— 分数不仅是学生的“命根”,也是老师和学校的“命根”。第三,也确实是一部分家长的迫切需要。有些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偏执地认为自己教育子女是否成功,考试成绩的高低就是衡量标准。 其实呢,“排名次”,不仅侵犯孩子们的隐私权,而且教育实践一再证明,这种排名弊端多多,容易给大多数学生带来负面压力和标签效应,特别是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有些排在后面的学生甚至会产生逆反心理,破罐破摔。可以说“排名次”表扬的是少数几个,打击的却是多数。再者,“排名次”是应试教育的产物,与素质教育格格不入。 那么,如何让市教育局的这项利好政策落到实处,给孩子们提供一个宽松愉快学习、健康成长的环境?窃认为这需要多措并举,比如,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评价学校,还是学校评价老师,都不应该简单地与学生分数挂钩。再如,要畅通举报途径,加强各方监督,严厉查处和纠正个别学校和老师的违规“排名次”行为。 当然,学校可以给孩子“排名次”,了解每一个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以此作为改进教学、因材施教的依据。也可以“秘密”告诉家长,让家长了解孩子学习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但前提是,不要让“名次”异化为一把“鞭子”,抽痛了孩子们的尊严,让隐私无处安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