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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销售:优先家庭先摇号选房
北京市住建委11月27日就《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这一销售管理细则,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的流程,较普通商品房主要增加了购房申请和摇号分配两个环节。市住建委负责人介绍,针对百姓普遍关心的房源销售监管的问题,将采取七大措施确保自住型商品房销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自住型商品房与普通商品房购房流程基本一致,主要增加了公开摇号、选房环节。购房流程大致如下:
第一步,项目公示和购房申请。房源信息将在北京市住建委和开发企业网站进行公示,购房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入资格联审环节。
第二步,联网审核。这个过程需要20个工作日,市住建委会同公安、民政、社保、地税等部门,对购房家庭的房产、身份、户籍、婚姻、缴纳社保及个税情况进行审核。
第三步,审核结果查询及复核。购房家庭在签字确认提交购房申请后,可登陆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第四步,摇号选房。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摇号将优先家庭和非优先家庭分别摇出顺序号,然后依次组织两次家庭按顺序选房。
如何确保自住型商品房销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市住建委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细则明确了优先家庭先摇号先选房、骗购家庭5年内不得在本市买房等七大措施。
保公正七措施
1.房源信息在市住建委官网将公示15天或以上。
2.优先家庭按摇号顺序选房后,非优先家庭再选。
3.购房人提交购房资格申请进行网上审核。
4.研发专用摇号软件。
5.摇号和选房过程全程公证监督。
6.购房家庭成员不得再购买该类商品房。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签订自住型商品房购房合同后,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7.骗购家庭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注:优先家庭是指,北京市无房家庭(含年满25周岁的单身无房人士)、保障房轮候家庭。(记者余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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