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身份证号码:41020419******4038):
本院受理原告王慧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602民初5587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0394-8173050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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