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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龙都网讯(周口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张振峰 文/图)5月11日,鹿邑县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在南阳市方城县对一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已查封的44套房屋进行逐层逐户清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据悉,此次强制腾房行动是由鹿邑县法院与方城县法院联合执行。
据介绍,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方城某饲料有限公司、南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1000余万元,经周口市鹿邑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出具了书面民事调解书,但被告一方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还款期限履行还款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鹿邑法院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方城县的房产,并对其中44套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评估房产在淘宝网上一拍、二拍均流拍,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房抵债。鹿邑法院先后向当事人和相关协助义务人送达了有关执行裁定书,张帖了封条和迁出公告,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义务,个别房屋使用者拒不迁出。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鹿邑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因案件重大,涉案房产又远在南阳市方城县,5月10日,鹿邑县法院与方城县法院进行了沟通协调。方城县法院抽调15人进行大力支持。两地法院对这次强制腾房行动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成立了5个行动小组。
5月11日,经过两地法院密切配合、协同合作,顺利强制腾房44套,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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