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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韦伟)仅用十几天,涉嫌骗取扶贫资金的沈丘县周营乡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展开监察调查。这是沈丘县监委成立后执纪审查工作的一个剪影。
截至目前,沈丘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71件,立案51件,党政纪处分6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5人。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30人,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70%、26.6%、3%、0.4%。
该县监委成立后,25名转隶干部中有22名充实到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岗位,县纪委监委设立23个内设机构,其中,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调查室12个、人员39名,机构和人员数分别占总比52.2%和49.4%。
如何推动“纪法”有效衔接?
该县纪委监委着力从体制机制上着手加以完善,成立全县纪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在执纪审查调查各个环节,充分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和配合。同时加强对执纪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执纪监督水平。
“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以十九大精神、《宪法》《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重点,通过“周五大讲堂”、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举办综合业务培训班等方式,着力提升队伍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联动+协作”,提升工作合力。把全县各单位划分为11个协作区,对重大案件实行交叉协作办理,有效整合了乡镇、部门纪检力量,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纪法有效衔接机制,充分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和配合,增强了依纪依法执纪监督的合力。
“督导+问责”,提升监督实效。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从日常行为、执纪办案、作风建设等方面作出硬性规定,干部监督室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今年以来,开展督导检查4次,问责处理2人。
目前,该县已探索形成“一个领导小组、一套工作办法、一套措施规范”的“三个一”工作制度体系,实现了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监督管理、移送起诉等关键环节的梳理细化和流程再造,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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