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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法院:执行用真情  法律有温度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中华龙都网 2018-06-26 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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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龙都网讯(周口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杜 鑫)“顾法官,你这可怪准时类,快坐,快坐!”“恁这钱是看病顾生活的钱,可不管耽误,周某一拿过来,我们就赶紧给恁送过来啦!”这是沈丘县法院执行局法官第二次前往申请人王某某家中送执行款。王某某一家人手拿着钱,脸上洋溢着喜悦。

2016年,王某某在给被执行人周某帮忙扒旧房子时,由于防护措施不当从房顶摔落在地,造成腰椎受损,经过半年的治疗,生活勉强自理,但无法独立行走。因为赔偿问题始终达不成一致,2017年3月,王某某将周某起诉到河南省沈丘县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周某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22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没有按照判决的期限履行赔偿义务。王某某无奈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周某取得联系,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向其讲明应履行的法律责任和拒不履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周某家中经济条件并不宽裕,一家人5口人,父母年迈体弱,家中就靠父子二人打工挣钱。这不为了给儿子说媒,攒几个钱想翻盖房子,没想到却出了这么一档子事,这二十多万的赔偿款让一家人是愁眉不展。执行人王某某一家也是十分贫困,本来家中就一贫如洗,全靠王某某一人打零工挣钱,现在王某某受伤致残,家中更是窘迫,老母亲终日以泪洗面。

看到此情此景,执行法官并没有简单的采取强制执行手段,而是从情理入手耐心做双方的工作,帮助他们拟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同时还积极同他们所在的行政村干部联系,从政策上的争取照顾。最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执行款22万元,被执行人周某先期支付5万元,剩余17万元,每六个月履行4万元,直至履行完毕。文中开头即是执行法官将第二批4万元执行款送到申请人王某某家中的情景。


[ 责任编辑:张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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