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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徐松 通讯员 薛成洲
7月20日,一份“中共周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简报专题刊发了郸城县“河长制”做法,在全市推广郸城经验。文件印发日期为:中共周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第58期,2018年7月13日。
据悉,郸城县紧紧围绕“保水质、保安全、促发展”,突出重点任务,全面深化河长制,河道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基本达到了无垃圾、无直排、无碍洪、无违建、无违采、无损毁的“六无”工作标准,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提高,郸城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经验做法先后被新华通讯社《高层参阅》、中国水利报等刊物专版刊发。
郸城县注重创新长效机制,使治理工作从“人治”变为“法治”,从“短治”变为“长治”。一是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县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河道管理保护,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二是建立河长巡河制度。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县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一次,乡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河道管理人员每天巡河一次,使河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三是建立督查巡查机制。实行“河长制”月巡查、季督查制度,各县直联系部门每个月组织一次巡查;从县委督查中心、县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及县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河段长立即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评比考核机制。实行“河长制”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开展全县流域水质评比,每年公布乡镇“河长制”成绩单和各流域水环境状况,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并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有力推动了“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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