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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姬慧洋 通讯员 杜鑫
近日,沈丘县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曾经剑拔弩张的申请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某在签订和解协议后,握手言欢。
据了解,2017年,被执行人周某某因生意周转向申请人张某某借款28万元。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张某某多次找周某某催要欠款,经过几次讨要,周某某偿还8万元。张某某追要剩余款项时,周某某一直推托不还。张某某一气之下将周某某起诉到了沈丘县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周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某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由于周某某未能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张某某向沈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周某某消极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惩戒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数十次电话或者当面做被执行人周某某的工作,告知其若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一旦纳入失信必将对其生意经营造成极大的影响,同时在有能力而不履行的情况下,还要面临刑罚的制裁,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也多次做申请人张某某的工作,力促双方达成和解。在执行法官不懈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周某某与申请人张某某达成协议,周某某先期履行5万元,剩余款项一年内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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