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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徐松)“儿孙住高楼,爹娘住村头”现象背后的真实情况是什么?都是儿孙不孝吗?近日,郸城县多方努力找到症结,情与法并用,列出“郸城公式”,巧解这一难题,得到的结果是,“媳妇戴红花,婆婆接回家”蔚然成风。
“人老几辈都这样,习惯了。说实话,儿子媳妇都孝顺,有好吃的从来没有短过俺的嘴,三个儿子说多少回了,俺都没去他们的楼房里住。”在郸城县汲水乡押岭村,86岁的李传万和82岁的付玉兰老两口,三个儿子都住的是两层小楼,但是老两口坚持住在村头两间老宅内,不愿意给晚辈添麻烦。
“全县两年来广泛开展‘两建三扶四评’活动,在评孝老爱亲户时,发现评出来的孝顺媳妇大多是常年坚持给老人端吃送喝、换洗衣被,逢年过节接老人回家欢欢喜喜大团圆的。可是,谈到接老人和儿孙同住,老人大都迈不过‘习惯’这个坎儿。”郸城县副县长谢超分管扶贫工作,又是汲水乡的包片领导,通过扎实调研发现,“独居老人”居所安全、身体健康、心理慰藉都不能得到保障,这与全面小康思想相悖,必须解决这一难题,让老人居所安全、家庭和睦、生活幸福。
“你家三个儿子都盖了楼房,争着让你们俩回家住,你们还坚持住在这两间老宅里,不是给你们儿子办丢人吗?当然,你们心里知道儿子很孝顺,别人知道吗?”汲水乡党委书记罗明党、乡长梁辉、县交通运输局驻押岭村第一书记王成龙都来当说客,终于做通了李传万的思想工作,老太太付玉兰也慢慢“妥协”了。
“趁热打铁,搬!不然老太太又该反悔了。”
李传万的三个儿媳妇迫不及待地搬着电扇、抱着被子、掂着衣服,在县乡村干部们的帮助下,一会儿就把老人的“村头小屋”搬空了。其实,李传万的三个儿媳妇为了想一个万全之策,开了好几次家庭会议,最终,三儿媳妇段秀芝抢了先。
这不,三个儿媳妇戴上大红花,村干部举着“媳妇戴红花 婆婆接回家”的条幅,热热闹闹地把两位老人接回了三儿子家居住。村里许多群众前来围观,拍手叫好。
李传万家是“搬进高楼”的典型,张芝头家则是个贫困户典型。张芝头今年40岁,也是押岭村公认的孝顺媳妇,3个孩子在上学,公公今年70岁,婆婆瘫痪在床十几年后于2017年年底去世。婆婆生病卧床期间,张芝头夫妇以及出嫁的姐姐、妹妹一起给老太太尽孝的事让全村人都竖指称赞。
一直以来,张芝头和公公一日三餐都在一起吃,晚上公公回村头老宅睡觉。县乡村评定张芝头家为贫困户之后,为她家解决了7个低保(她婆婆去世后核减一个),并提供了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张芝头家生活渐渐好了起来。这不,收到“接公公回家”的通知,张芝头麻利地把女儿的房间腾了出来。看到妈妈给爷爷腾房子,放假在家的3个孩子也都过来帮忙。
“别人都搬了,别再等了,咱也搬吧。”好媳妇比孝顺,儿子们更积极,一天时间,押岭村8位独居老人全部搬回儿孙家居住,“村头小屋”进入拆除程序。
在汲水乡小刘庄自然村,51岁的好媳妇孙玉真用架子车每天接送婆婆吃饭好多年了。“说不定哪天就‘走’了,不能住儿子家。”她的婆婆王超兰今年73岁,患有帕金森病、肝病、胃病,头、手抖得厉害,但她坚持和老伴住在老宅里。
“我早说把你接过来住,你说啥也不同意,现在还得麻烦干部劝你。咱家发生过火灾,我的儿子残疾,大苦大难的日子都是政府帮着过来的,现在说啥也不能再给干部添麻烦了。”孙玉真几年前就收拾好了楼下的一间房,老太太偶尔过来午休,现在,这间房真正派上了用场。
小刘庄村39岁的梁香梅把儿子的空调屋给70多岁的公公婆婆腾了出来。“住啥房子都无所谓。我因为乳腺病在郑州肿瘤医院住了一年多,如果不是儿子、儿媳妇孝顺,花几十万给我治,我早就走了……”婆婆谢广英感慨地说。
当然,在该县488个行政村里,不乏有极个别因为种种原因不情愿和老人同住的晚辈。对此,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敦促赡养人将被赡养人限期接入安全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子女将父母接入安全住房,并处理好家庭关系,确保老人住得安心、生活舒心。对于父母确实难舍故土,不愿与子女同住的,《通告》要求子女务必帮助父母改善生活条件,保障住房安全。《通告》还规定,对于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司法部门指定法律援助机构,为老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法院也要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对拒不支付父母赡养费的,依法从快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有了汲水乡的先进经验带动,有了好媳妇作引领,有了《通告》震慑,该县19个乡镇的好媳妇比孝顺,接父母回家蔚然成风,“儿孙住高楼、爹娘住村头”的难题在情与法并用的“郸城公式”面前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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