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精神,我县公安机关对4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进行悬赏通缉,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及时举报。
即日起,对提供准确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将给予5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并敦促嫌疑人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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