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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纪委监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18-08-29 09: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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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徐松 通讯员 刘学勇 韩松林

8月27日晚,郸城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条例》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胡友涛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新修订的《条例》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务实管用,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党的建设一系列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条例》是对党员违纪行为进行处分的基本依据,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问责的根本遵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利器。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学习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将学习《条例》当作必修课,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出表率,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切实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把准角色定位,增强宣传自觉。《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等纪律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既是《条例》的遵守着、执行者,也义不容辞肩负着宣传《条例》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举办座谈会、网络媒介、发放学习资料、刷写墙体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营造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深入基层宣讲、执纪办案实践等途径,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条例》,力促广大党员干部存戒惧、知边界、守底线。

要把握修改重点,增强执行自觉。新《条例》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修订增加了严明政治纪律、落实“两个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干部家风建设等内容,强化了纪挺法前、纪法分开和纪法贯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熟练掌握《条例》的新内容、新要求,强化学思践悟,增强执纪能力,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要做到纪挺法前,握紧纪律戒尺,用党纪的尺子衡量违纪行为,严肃惩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提高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要立足岗位职责,增强监督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巡察机构要结合巡察工作,把被巡察单位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学习宣传不力的严肃批评教育,对贯彻执行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的要作为线索予以严肃处置。通过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巡视巡察,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条例》,让制度“长牙”,给纪律“充电”,为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三不”机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

[ 责任编辑:王笑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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