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8-09-03
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郭栋郭青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省委、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濮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升站位、抢抓战机、迅速部署、全面发动,在全市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潮。
●高位部署确保强力推进
濮阳市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将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和方向性。
该市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殿宇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任常务副组长,32个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订《濮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6次专题研究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后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推进会、协调会及案件督办协商会20余次。宋殿宇4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批示,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委、市政府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
●重拳出击严打黑恶犯罪
濮阳市以打开路、重拳出击,有力打击了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为统一执法思想,实现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该市出台《濮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商督办制度》,对案件侦办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督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结合濮阳实际,组织协调市法、检、公三部门,共同研究出台《关于办理非法收车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打击“套路贷”犯罪工作意见》两项制度,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认定标准和执法依据。
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精准打击,该市成立案件评查专班,集中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评查,发现事实不清、定性偏差、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直接交办责任单位“一把手”,并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濮阳市对涉黑恶犯罪团伙案件一律实行专案侦办,采取挂牌督办、提级侦办、指定管辖等措施,全力加快办案进度,并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刑罚”等方式,为案件的办理和深挖创造条件。
●部门联动实现齐抓共管
濮阳市坚持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源头遏制,出台了《濮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络制度》《濮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移交工作制度》和《濮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线索摸排制度》等。目前,该市公安、工商、税务、银监等部门正在进行“拉网式”排查,把社会治安乱点整治作为预防黑恶违法犯罪滋生的重要手段之一,把有无黑恶违法犯罪、有无黑恶势力作为衡量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彻底与否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压缩黑恶违法犯罪滋生空间。同时,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严格督导问责,对8起涉黑和18起涉恶案件进行常态化及专项督导,要求办案单位倒排工期,节点推进,按时审结,并对侦办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保障措施不到位的5个政法单位进行了通报。
为切实做好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移交和查办结果反馈工作,濮阳市坚持“一案双查”,出台了《濮阳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暂行办法》,加大协同办案和责任倒查力度。政法机关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公职人员,尤其是政法干警违法犯罪线索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纪检、政法机关协同调查、侦查办案,保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同步查处。
●夯实基础稳固基层政权
濮阳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该市严格基层“两委”换届人选资格审查,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致富带富能力,全市共审查不得担任支部书记、副书记98人,取消候选人资格201人,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干扰和侵蚀,确保148个难点村实现了顺利换届。全市村(社区)“两委”均按时限要求完成换届。7月份,濮阳市对村(社区)“两委”当选人员再次进行联合审查,由县、市有关部门逐级作出是否适合担任村干部的意见。
该市坚持运用农村“四议两公开”和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民主管理监督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严防黑恶势力在基层滋生蔓延。
●深入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为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铺天盖地、随处可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标,濮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全方位发动强大的宣传攻势。该市先后印发《濮阳市深入开展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和《濮阳市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张贴两高两部及省法、检、公、司联合通告3.5万余份,设立不小于30平方米的长久性大型固定宣传展板近百块,张贴、悬挂、喷绘扫黑除恶标语口号1万余条,组织各级各部门发放宣传页、宣传册8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近8000条、粉刷墙体标语8000余条,发送宣传短信近百万条,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发布有奖举报涉黑恶犯罪线索通告,鼓励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责编:杜发光 李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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