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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侯俊豫 通讯员 孙雪梅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县级指导精神,刘振屯乡实施四项举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该乡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利用“扫黑除恶”流动宣传车、张贴公告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法律基础常识,做到法制宣传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公布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公布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举报箱、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实行奖励机制措施。
坚持综合治理,遏制黑恶犯罪。该乡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刘振屯乡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刘振屯乡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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