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徐松 通讯员 张起
9月13日,郸城县巴集乡张先生和妻子专程到郸城县工商局送一面锦旗,感谢工商局专业管理所工作人员化解了他们和汽车销售商之商的矛盾,并讨回4000元订金。
原来,张先生和妻子于8月25日上午到县城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车,并当即与该公司签下《汽车订购合同》。由于现场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回家后夫妻俩发现合同内容不详细,他们准备购买的车型是2017年款某车型1.2TCVT6L-,而合同填写的却是该款车1.2T,且未明确标示办理贷款证明、手续费。带着众多疑问,夫妻二人次日来到该公司询问详情,孰知销售人员不允许查看明细单,以致最后双方争吵起来。
争吵未果,夫妻二人无奈之下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要求取消合同,退还4000元订金。接投诉后,郸城县工商局专业管理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到双方,了解事情经过,进行了针对性的调解。起初,汽车销售公司以投诉人无理取闹为由,不同意取消合同、退还订金。后工商人员多次和公司负责人沟通,并深入浅出地对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后,才同意退还订金。
9月4日,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张先生如愿以偿拿到4000元订金。昨日,张先生和妻子为专业管理所送来了一面锦旗,以示感谢。
扫码二维码关注周口日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