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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姬慧洋 陈永团 通讯员 郁发顺
9月20日,周口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祥东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岳备战介绍了具体案件侦破、判决及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转办流程。截止目前,周口市共立案侦办涉黑涉恶专案26起,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249人,破获刑事案件295起,办理案件过程中,全市公安机关对黑恶案件涉案资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多种方法,摧毁黑恶犯罪团伙经济基础,经过对涉案资产的全面估值,已查封扣押涉案资产4.3亿元。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共取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判决4起,分别是郑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何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韩东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上4起案件判决犯罪分子55人,破案118起。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在全面开展打击工作的同时,积极深挖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发现线索15条,涉及保护伞人数36人。其中对鹿邑县轩某某涉黑案3名公职人员保护伞以纵容、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办,其余已移交周口市监察委员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地打击了黑恶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弘扬了公平正义,净化了社会环境。使人民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坚决惩治黑恶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党和政府的威信得到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也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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