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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多措并举禁燃禁放守护春节安宁祥和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作者:

2019-01-27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徐松 通讯员 李辉 丁三军

春节临近,为有效应对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郸城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在县城中心城区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即南外环以北、未来大道以西、公园西路以东、北外环以南。违者将面临200元-1000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处理。

为扎实营造一个良好的新春佳节环境,位于县城中心城区的郸城县洺南办事处、新城办事处、洺北办事处、高新区,以及与中心城区接壤的城郊乡、钱店镇、汲冢镇、胡集乡精心组织、及早安排、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做到多措并举,抓好禁燃禁放工作。

记者在洺南办事处采访时了解到,该办事处高度重视、正面引导,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召开专题会推进,带队严查,在宣传禁燃禁放规定的同时,引导市民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坚持巡、防、教于一体,洺南办事处调动11个居委会的66名巡防队员和办事处12名退伍军人组成巡防队,积极深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积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禁燃禁放的目的和意义,加大宣传力度,走村入户签订禁燃禁放保证书;组织10辆宣传车每天走街串巷巡回宣传,组织“小喇叭工作队”深入背街小巷,营造不敢放、不想放的良好局面;通过单位微信群积极转发正能量,积极宣传并发送禁燃禁放的有关文件精神;要铺天盖地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让群众出门就能看见禁燃政策;采取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教育家长,监督家长。

同时,该县还通过加强监管,强化责任,提升禁燃禁放威慑力。公安机关以强有力的执法和震慑,通过炮声、炮纸、痕迹查人,抓典型,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对于非法销售的,要没收非法所得;各办事处明确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分别为单位第一和第二责任人,居委会和部门负责人实行分区管理;加大对非法加工、生产、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实时监管,发现一起上报一起,打击一起,做到零容忍。针对重点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前预判,加大巡防教的频次与力度。做到事先讲明政策要求,事中及时劝导、制止,事后扎实做好思想工作。同时成立以单位综治部门配合上级安监部门、纪检部门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政法部门配合上级公安机关的联合行动小组,全方位开展巡查督导,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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