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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周口市中心城区“创卫”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19-05-29

5月24日下午,市“五城联创”指挥部综合办公室督导组会同新闻媒体记者对中心城区主要点位,部分路段进行暗访督导。现将现场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黄金桥市场北区东侧30米处老旧小区(川汇区荷花办)

(一)督查情况:该小区垃圾道已封堵,新投放了垃圾桶及部分“创卫”宣传栏。但小区内小广告未清理、墙体未粉刷、大量垃圾杂物堆积、电线网线杂乱、路面及楼体墙面破损严重。

(二)整改要求:高标准整改上述问题;安排保洁人员对该小区内的垃圾进行定期清运,防止问题复发。所属辖区要认真排查辖区内的类似老旧小区,对于单位家属院性质的,要督促归属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有物业公司管理的,要督促物业部门整改;对于无主管理的,社区、办事处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派驻保洁人员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川汇区(荷花办)、市工信局

二、七一路与永丰路交叉口西侧30米路南树林内(川汇区荷花办)

(一)督查情况:该区域内有大量垃圾杂物长期无人清运,无垃圾收集设施,多家作坊式工厂有待规范;西边50米处的小路边有多家废品收购站。

(二)整改要求:仔细清理该区域的垃圾杂物,增设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规范附近的小作坊,取缔废品收购站,保证持证经营、卫生达标。所属辖区要全面排查类似问题并尽快解决。

责任单位:川汇区(荷花办)、市市场监管局

三、龙源路沿线(交通大道以北路段,川汇区城南办)

(一)督查情况:七一路至建设大道路段道路两侧新种植了大量绿化苗木,环境大为改观,但部分植株枯死;湿地公园建筑工地等区域的建筑围挡严重脏污、破损,绿绒公益广告脱落,未悬挂项目建设公示牌。

(二)整改要求:及时更换路边枯死的绿化植株;对道路沿线的建筑围挡进行全面整治,对于已失去作用的围挡,要及时拆除并清理干净围挡后的垃圾、杂物;对于在建工地的建筑围挡,要提高围挡标准,底部用不低于30厘米的水泥底座加固,围挡主体要经久耐用、高度不低于2.5米,并在围挡外悬挂项目建设公示牌,投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九大精神、“五城联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内容的公益宣传版面。

责任单位:川汇区(城南办)、市住建局

四、周漯路(龙源路口向西1500米范围内)

(一)督查情况:该处路段沿线多处建筑围挡破损、电线网线杂乱、小商小贩占道经营、路边黄土裸露、缺少绿化苗木。

(二)整改要求:拆除或高标准整改路边的建筑围挡;规整道路北侧电线网线;规范附近商户的市场秩序,与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保证商户持证经营、卫生达标,并配合办事处维持好周边的卫生、秩序,保护绿化苗木;规划路边绿化带,并注重后期养护。

责任单位:川汇区(城南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交通大道与永丰路交叉口北侧绿化带(川汇区城南办)

(一)督查情况:该处绿化带路缘石缺失、绿化带内苗木被破坏殆尽;北侧的巷子内有大量杂物乱堆乱放。

(二)整改要求:修复该处的绿化带及路缘石,若此巷口行人较多,确有所需,应在该处绿化带预留通道;清理胡同内的杂物。中心城区四区及市城管局要全面排查中心城区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绿化带垃圾、路缘石缺失、缺株少苗问题,并尽快整改。

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四区、市城管局

六、开元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东侧沟渠(大用集团西墙附近,属运粮河支渠)

(一)督查情况:沟渠内水质发黑,异味浓烈,水面大量蚊蝇滋生;大用集团墙外的水体有整治痕迹,但效果不明显;大用集团墙内的黑臭水体无整治痕迹。

(二)整改要求:水利部门要尽快完成对中心城区7条水系及其支流的升级改造工作;城管部门要全面排查、合理规划排污管网,保证中心城区无污水直排现象;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对污水排放超标企业的排查、惩处力度;中心城区四区要做好辖区内各河渠坑塘岸堤的环境卫生整治及绿化工作。

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四区、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市博物馆西门对面交警队停车场(文昌大道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一)督查情况:停车场内车辆停放杂乱,路面未硬化;停车场内的洼冲沟河岸垃圾、杂物较多,有私搭乱建,岸堤不平整、无绿化苗木。

(二)整改要求:在停车场内划定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全面清运院内的垃圾、杂物;清理洼冲沟河岸私搭乱建,平整河堤,种植河岸防护林。

责任单位:川汇区、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

八、中原国际商贸城(大庆路与川汇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一)督查情况:市场内缺乏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杂乱、店外作业及店外经营问题严重、门头牌匾设置不规范、公益宣传版面较少、无文明诚信经营评比榜。

(二)整改要求:督促商场物业部门认真整改上述问题,对市场进行全面提升;与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求其协助做好各自门前的秩序、卫生、绿化保持工作;在显著位置投放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文明诚信经营红黑榜等版面。

责任单位:川汇区、市市场监管局

九、市纪委监委宣教基地东墙外露天垃圾中转站(七一路东段路南)

(一)督查情况:该处垃圾中转站建设标准低,异味浓烈,对周边环境影响大,达不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由七一路通往此垃圾中转站的道路黄土裸露、尘土飞扬,路边建筑垃圾较多、无整体绿化。

(二)整改要求: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尽快对此处垃圾中转站及通往垃圾中转站的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并对周边进行整体绿化。

责任单位:川汇区、市城管局

各区、各责任单位在收到此通报后要对照存在问题,快速完成整改工作。市“五城联创”指挥部综合办公室督导组将对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进,对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周口市“五城联创”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牛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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