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19-07-25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谢永静 通讯员 李龙喜
7月24日,扶沟县公安局金海路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警快速出警,用较短时间找回其遗失的财物,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元。
当日12时06分,该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张某报警,称其钱包遗忘在一卖菜妇女的三轮车上,内有现金4000元、手机一部、多张银行卡。
该派出所指导员孙德军急群众之所急,立即组织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进行视频追踪,一路到现场走访。正值中午,气温高达38°,民警冒着酷暑走街串户调查,每个人的衣服都能拧出汗水来。经过多方查询,视频追踪民警发现张某在一个摊位旁买过番茄后,将自己的钱包忘在卖番茄妇女的三轮车上。张某刚走几分钟,卖番茄的妇女将钱包放在三轮车车篮里,骑车离开了现场。
走访民警迅速查明卖番茄妇女是城郊乡何庄村村民李某。孙德军立即带领民警赶到李某家中,发现李某家门口停着一辆三轮车,车厢里还有半箱番茄,三轮车颜色与监控中发现的三轮车颜色一致。民警向李某及丈夫讲明利害关系,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属于不正当得利,将张某遗失的钱物交还给了民警。
拿着被如数追回的财物,张某喜极而泣,一再对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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