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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创建文明单位纪实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19-10-15

记者 付永奇 通讯员 勾军成

精神文明建设,非一日之功,只有与时俱进、务实创新,才能拥有持久而鲜活的生命力。

近年来,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创建“文明高效机关”活动,提升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和检察队伍形象,取得傲人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院,被评为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党建统领,提升文明创建水平。该院始终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他们利用局域网,通过更新电子书籍、播放案例等方式,提高党课培训的灵活性,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开展手机课堂、网络课堂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党建信息化服务基层党建、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该院检察长为全院党员干警讲党课、各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员讲党课成为常态,形成了以党建为统领、以党建促文明创建、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检察工作上水平的良好局面。该院注重规范化管理,严抓作风建设,开设“网上廉政文化园”,拓展廉政教育的渠道,对干警进行手机警醒教育,实现“短信促廉”,为文明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根基。

强化措施,凝聚文明创建合力。该院成立以检察长顾涛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全力推动创建省文明示范单位的工作格局。院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以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勤奋务实、廉洁自律、工作深入、群众信任为基础,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把创建文明单位与干警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促使创建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条不紊地进行。通过召开干警大会、组织理论学习、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学习相关文件,加深对创建文明单位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建立“阳光讲坛”平台,建设文化走廊,开展书画展活动;成立足球队、篮球队、羽毛球队,不定期开展活动;积极开展业务比武、辩论赛等大练兵活动,组织执法技能专训等,进行“充电”学习。2014年以来,全院干警在各类报刊上发表宣传文章216篇、调研文章11篇。

立足职能,转化文明创建成果。该院将“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单位”与促进检察办案紧密结合,依法查办了焦作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某景等,顺应了民心;以“绿色商水·生态检察”专项工作为抓手,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6件,顺应了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关切和企盼。

2015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79人,提起公诉2978人。坚决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 “两抢一盗”案件469件,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11件11人,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通过对接措施,帮助13名农民工追回34600余元工资,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选派干警兼职29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精准扶贫,15名帮扶队员服务在脱贫攻坚一线,帮助在册贫困户享受医疗、上学等相关政策;硬化道路8000米;为修建村室和配套设施,筹集资金7万元;累计为贫困户捐款物22000元。

精神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文明创建的路上,商水县检察院党组一班人正率领全院干警以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出发点,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创建一流的检察队伍、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建设富裕、文明、法治新商水作贡献。①6

[责任编辑:袁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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