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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作者:

2020-01-02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李瑞才 通讯员 唐运华 秦德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由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空气环境污染和引发的安全事故,鹿邑县早宣传、早组织、早发动,扎实开展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

上下同心齐力管控

鹿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动员会、县政府专题会议,印发了《鹿邑县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县委书记梁建松,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李刚等县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实地调研禁燃禁放工作。各乡镇、办事处、相关县直单位也迅速动员,成立了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职工作队伍,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进行严防死守、全域管控。

立体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户外电子屏等传统媒体,结合网络新媒体微信、微博、网站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普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2019年11月起,该县印发了《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通告》,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亮屏行动,组织21台车辆巡回宣传禁燃禁放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劝导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各乡镇、办事处利用宣传车、宣传单、广播、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到每个行政村,使禁燃禁放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打防结合保环境

组建县督查、乡巡查、公安专查“三位一体”的禁燃禁售工作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确保“禁燃禁售区”全覆盖。鹿邑县环境攻坚办联合县城管局、应急管理局组建12 人的禁燃禁售专项督查组;每个乡镇(办事处)都成立禁燃禁售巡查组,由一名班子成员任组长,不少于20人,并配备两台巡查宣传车;县公安局建立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专项工作小组,由一名副局长总揽,特业中队长具体抓,禁燃区各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具体负责;县督查局、县环保攻坚专项督查组在白天正常开展督查之外,在每天早晨6:00—7:30和晚上7:30—9:30,持续开展禁燃禁放早查、夜查活动。 

相关部门持续对全县“双禁”范围内的超市、小卖部、花店等商铺进行抽查;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逐家检查,严查各零售店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违行为。截至目前,已组织执法人员对已发证的78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金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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