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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安全责任 消除事故隐患——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20-10-29

压实安全责任 消除事故隐患

项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森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之际,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检验党员干部的试金石,压实安全责任、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统领,坚持把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贯穿始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如何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必须把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放在首位,统领工作全过程,用论述武装思想、指导行动、推动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根本,坚持把落实落细责任贯穿始终。在安全生产的责任链条中,企业是主体、内因和根本,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最后一公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只有真正落实到企业的生产管理行为中,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形成良性循环的安全生态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推动企业生产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一方面,企业负责人要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损失”, 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义务。另一方面,企业员工要心中思安、行中有安。企业一线员工是安全生产最直接的缔造者和参与者,要把安全意识渗透进血液,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坚决杜绝“三违”,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以整治隐患为目标,坚持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贯穿始终。隐患是事故的根源,必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一条主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以执法监察为手段,坚持把严管重罚贯穿始终。实践证明,严管重罚是遏制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时时处处体现“严”字,要以严明的责任、严肃的纪律、严格的问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企业。要把安全责任层层传导到企业主体、传导到管理人员、传导到全体员工,让企业负责人有“想安全的心思”、管理人员有“会安全的办法”、全体员工有“懂安全的常识”,实现全过程安全管控。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以“关键少数”为对象,坚持把追责问责贯穿始终。各级各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胸中有法,心存戒备,自觉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把部署的工作落实好,把职权范围的事办好,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三年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细化责任清单、明晰职责边界,认真对标对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深走实。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一项打基础、抓根本、管长远,推进安全生产形势彻底好转的一项重要抓手,要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齐抓共管、共同行动、携手并进,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编辑:张鲁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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