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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实施方案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来源:周道客户端

作者:

2020-11-06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宋馨 

近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周口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为婴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方案》指出,要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构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支持指导体系、服务多元化供给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全市要筛选出2〜5个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标准规范、方便可及的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个县市区完成1〜2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方案》还提出了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指导体系,保障婴幼儿家庭合法权益,加强家庭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强化婴幼儿健康服务。二是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多元化供给体系,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大力发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三是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化管理体系,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加强机构规范性管理,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四是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体系,通过强化政策支持、规划布局、土地政策、人才培养、信息支撑等,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

《方案》强调,各县市区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管理和政策引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在全市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示范单位,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婴幼儿照护工作。


[责任编辑:张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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