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口晚报
2020-11-17
□记者 彭慧
本报讯 11月16日,记者从扶沟县法院获悉,扶沟某银行一名原客户经理杨某树因违法放贷462万元,造成重大损失,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了解,2004年至案发,杨某树担任河南扶沟农村商业银行包屯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信贷员)。2010年至2015年期间,杨某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发放冒名贷款和借名贷款26笔共计462万元,至今未追回,造成重大损失。2018年11月28日13时许,淮阳县公安局民警在西华县东城国际商场抓获网上在逃人员杨某树,同日被扶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扶沟县人民法院认为,杨某树身为扶沟县包屯农村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包屯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和贷款发放操作规程,违法发放贷款26笔计462万元,数额巨大,并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符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构成了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树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责任编辑:袁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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