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道客户端
2020-12-18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葛清华 高亮
12月16日上午8点,扶沟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邵钧波就像往常一样,点开手机中的社区矫正管理系统APP,对接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平台,查看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实时信息,并重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监管漏洞的环节、经常出问题的矫正人员、工作不力的司法所,增加视频检查的频率,从而实现对社区矫正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社区矫正,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项比较陌生的工作。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是指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几类犯罪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帮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也被称之为“高墙外”的服刑。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助力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感化,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为落实省检察院“五化”建设(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部署要求,扶沟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创立“数据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创新品牌,组织相关人员共同研发了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检察人工智能辅助平台,该平台对接扶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可以共享手机APP打卡定位信息,不定期抽查社区矫正人员打卡定位情况,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视频检查,对辖区内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和打分,形成动、静、常三态智能化社区矫正管控监督网络,实现监督效率和效果的双提升。
平台建设破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难点
该平台依托司法局社区矫正指挥中心,通过操作系统与县司法局信息管理平台内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共享,建立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身份信息系统、身份识别系统,实施全覆盖信息管理;依托通信电子终端,建立电子追踪系统(手机APP),实现社区服刑人员收集定位全面有效覆盖;建立“两报(电话汇报、语音汇报)”定点报到系统,利用基层司法所电子视频设备,建立检察机关监督视频点验系统,通过指定社区矫正人员到达指定监控位置,并做出规定动作,进行可视化“点验”,形成电子式围墙监管。建立执法链条数据库,记录社区服刑人员的各项监督环节,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督促司法局建立审前评估信息数据系统,使审前评估系统与检察机关共享,让审前评估更加透明化,在执法链条数据库内完善家庭收支、心理矫治等信息,为开展心理矫正、救助帮扶提供完备信息。
该平台重点解决了社区矫正人员可能出现的漏管脱管问题,打通了部门间的数据壁垒,使部门间的信息流转实时、安全、有效,实现了多方联动监督,确保全程监督、实时监控、动态监督。平台的应用还体现了监督与矫治并重的司法执法理念,平台通过与各项信息评估,为改造效果好的社区矫正人员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获得感和对未来的期盼。
该平台应用后,实现了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的数据化管理,实现“人在网上走,事在网上办,结果网上查”,实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动态跟踪、远程控制、无缝监管,后期还可以向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疏导、就业技能培训和个性化求职咨询信息。
智慧监督让社区矫正人员行踪一目了然
被法院宣告缓刑后,罪犯袁某回到了其居住地扶沟县韭园镇接受社区矫正。在韭园镇司法所,袁某用手机下载了社区矫正管理系统APP。社区矫正管理系统APP,是以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平台为重点,推行视频监控和操作性规范,从而形成集网上管理、定位跟踪、远程考核、规范操作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既整合了“天网”视频监控系统资源,解决了“人机分离”“物是人非”的问题,也解决了定位难、防范难、流程复杂等问题。
“这个APP对你起到一个定位的功能,我们每天对你进行人脸签到,确定你还在韭园镇范围内,如果卸载了,我们找不到你,就会有相关的警告处分。”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袁某说。与此同时,紧盯这些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的还有扶沟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他们通过与司法局共享手机APP打卡定位信息,可以随时监管社区矫正人员的行踪。
扶沟县检察院检察长苏宏锦解释说,扶沟县有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数百名,而第三检察部却只有2名员额检察官,检察机关面临着人少事多监督难的问题。积极推进科技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的运用,让被动管理,变为主动配合,让检察人员少走路,数据多跑路,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让监督更有质效是我们的目的。
机制创新开启检察监督立体格局
在开放环境下开展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社区矫正机构不再是“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各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这其中的检察力量更是不可或缺。 “检察监督是手段、是职责,通过社区矫正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才是目的,是目标。” 苏宏锦说。
据了解,扶沟县检察院主动参与、积极探索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社区矫正监督效果。通过建立外部共享、内部协作和民意交流网络,使检察监督途径从过去传统单一的由自己查找发现问题,变为外部机关、社会各界和上下级联动的立体化格局。为了规范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扶沟县检察院出台了《关于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的意见》《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方案》,对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职责、基本原则、工作方法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与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定期召开会议,制定了《社区矫正重要信息通报实施办法》,建立了法律文书抄送、台账定期核对、定期沟通通报制度,不断密切各环节之间的信息联络,防止社区矫正对象漏登、漏管、衔接工作不到位等情形,消除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盲区。
今年4月份,扶沟县公安局向扶沟县检察院通报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邢某因涉嫌诈骗被监视居住的情况,扶沟县检察院立即组织人员对这一情况进行核实,向县司法局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县司法局立即依法启动收监执行程序,扶沟县法院依法裁定将罪犯邢某收监执行刑罚。
今年以来,扶沟县检察院在检察监督中共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违法(违规)线索2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件,其中因脱管向社区矫正机关发出纠正违法14件次。随着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检察人工智能辅助平台的研发,覆盖辖区内所有乡镇的监督网络全面链接,监督工作简洁化、数据化的新局面逐渐形成。
今后,扶沟县检察院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将改变过去车行人疲、基层监督困难、监督面狭窄的现状,实现实地监督和远程监督有机结合,突出监督工作法治化、协同化、案件化、效能化、人性化,从而实现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精准发力,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③7
[责任编辑: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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