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道客户端
2021-01-31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侯国防 通讯员 张保全 邵海涛 文/图
近日,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华耀城派出所通过调查取证,对某小区装修房屋时砸毁、占用公共电井区域的业主申某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去年11月份,周口华耀城辖区某小区物业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小区3号楼11楼业主在装修房屋时,故意将其客厅与外面公共区域的电井相连的墙壁擅自砸毁拆除。询问其原因,业主申某竟称是想充分利用这1平方左右的面积,为自己家打建一个鞋柜。
电井又称管道井,是一垂直贯通建筑的空间,供强、弱电电缆垂直敷设,到达每层后,再敷设至楼层的各处,根据消防规范,电井每层或隔层封闭。电井属于公共空间,且内部有本单元内住户的电线等物,不但安全问题无法保证,私自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也违反法律规定。
物业多次告知申某,并下达通知书要求恢复原状,但申某置若罔闻,意图采取拖延的办法,等无人过问后再继续施工,达到其占用的目的。
1月29日,华耀城派出所在深入小区、村庄,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时,发现了这一问题,立即着手调查取证,并于1月30日传唤了申某,申某对擅自砸毁、拆除电井墙,占用面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针对这一现象,派出所组织人员在小区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住户装修时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尤其是承重墙等绝对不能拆除。
目前,该电井墙已恢复原状,申某被警方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李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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