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道客户端
2021-02-06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李瑞才 通讯员 李晓明
“旅客您好,这是《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请您了解一下。”1月28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志愿者张祥正在西关客运站,向来往的旅客发放《条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践行文明礼仪,祥和文明过节。
《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布后,鹿邑县文明办下发专题学习通知,要求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以后文明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1月28日下午,鹿邑县住建局组织召开开展“学习文明条例 争做文明市民”活动,集中学习《条例》,共享学习心得,交流如何践行文明,同时,号召大家及时发现、劝导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学习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以后自觉遵守《条例》规定,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个人素养,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贡献力量。统计局、交通局、人社局等各文明单位也不甘落后,广泛行动,组织志愿服务队走上街头,开展文明交通、旅游、劝导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条例》,促进社会文明风尚养成。
“《条例》的实施很及时,很有必要,能让社会更文明、更规范。作为文明单位一名工作人员、一名志愿者,我一定遵守规章制度,从自身做起,行文明事,做文明人。”县卫健委志愿者马杰在参加疫情防控演练时表示。
文明单位我先行、送法进基层、春满人间·爱在鹿邑志愿服务、乡村移风易俗……鹿邑县各文明单位率先行动,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全面宣传普及《条例》,倡导不断提升个人素养,争做新时代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让文明新风浸润千家万户。
[责任编辑:赵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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