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口日报
2021-03-16
太自然示字〔2021〕2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1年2月19日至 2021年3月12日拍卖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2021年3月15日 至 2021年3月24日
三、该宗地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电话:0394-6815019
联 系 人:李先生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张鲁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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