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口日报
2021-03-17
本报讯 (记者 韦伟 通讯员 李玉东) 沈丘县粮食年产量16亿斤以上,是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近年来,沈丘县纪委监委以监督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为抓手,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守住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多部门协作,加强日常监督。把监督落实“八不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纪委考核考评体系,作为其述职和定期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触角作用,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的协作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指导协调、村监督委员会“嵌入式”监督作用,督促各行政村向广大群众宣讲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八不准”相关规定。明确目标任务,分类处理,摸清底数,突出重点,紧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等“八不准”乱占耕地行为。坚决遏制增量,对新增违法占地行为“零容忍”,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强化追责问责。强化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行为整治的监督,严厉查处监管缺失、不作为等问题,对存在工作失职问题的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集中在镇“两违”办、村镇建设发展中心、镇自然资源所等相关部门开展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把好党员干部“廉洁关”“政治关”,坚决防范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包庇纵容或直接参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行为,形成强大约束力和震慑力。对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违法私搭乱建的,一律从严问责,并及时通报曝光。
“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农田‘非粮化’,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零容忍’,限期拆除复耕整改并启动对第一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程序。截至3月上旬,全镇拆除违法乱占耕地建房4户4处,拆除面积690平方米,廉政谈话3人。”3月9日,在沈丘县付井镇高湖村违法乱占耕地的建房拆除现场,该镇纪委书记齐广攀说。
[责任编辑: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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