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道客户端
2021-03-29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李书永 张振峰
法官给申请人送去执行款
法官劝诫被执行人
办理领款手续
3月25日,执行干警胡伟带着领款手续和一沓现金敲开了汪某家的大门,“你摔伤了身体不方便,我把钱给你送来啦”,说着就在现场为其办理了领款手续,并将执行款送到了汪某手中。在日前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用实际行动推进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
据悉,2020年5月,汪某从事房屋墙体粉刷工作,施工过程中,因吊篮侧翻致使汪某摔伤,汪某受伤后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数万元,雇主仅垫付医疗费12000元后,就不管不问了。鹿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雇主向汪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3万元。
2021年3月9日,汪某向鹿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作为案件承办人,胡伟接到案件后,迅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又联系到被执行人,查找财产线索,并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对其进行说理劝诫,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经过不厌其烦的沟通工作之后,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筹款清偿了剩余赔偿款。
由于汪某受伤,行动不便,执行干警胡伟一行上门为其办理了领款手续。拿到钱的那一刻,汪某内心对法官非常感激:“我的事让你们费心了,没想到办得这么快,还大老远跑过来把钱送上门,真是太感谢你们了!”③2
[责任编辑:牛勇威]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