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道客户端
2021-04-09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马治卫通讯员 邓兴华 盖孝静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太康县检察院把贯彻落实最高检“第四号检察建议”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切入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针对近年来窨井“吃人”事件频发的问题,最高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第4号检察建议,目的是为了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该院第四检察部按照院党组的安排,结合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县城内窨井盖安全问题进行公益调查,发现县城内排污管网光明路中段、阳夏路中段存在部分窨井盖缺失、破损的现象,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安全,存在较大的公共安全隐患。
第四检察部依法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排污管网光明路中段、阳夏路中段窨井盖缺失、破损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建议县城市管理局定期对辖区内的各类窨井盖进行检查,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目前,整改效果良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第四检察部党支部书记、员额检察官盖孝敬说:“‘小井盖、大民生’,我院在推进4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效的过程中,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探寻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督促行政机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③5
[责任编辑: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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