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口日报
2021-04-15
本报讯(记者 彭慧)“法拍房”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热点,但有的人认为“法拍房”交房难,想买又不敢买。近日,为解决这一难题,鹿邑县人民法院开展“强制腾房”专项行动,对于网拍交易成功或者流拍后以物抵债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清空房内物品,确保把房屋真正交到买受人手上,维护“法拍房”交易秩序。
2019年7月,申请执行人张某伟经中介公司介绍,与被执行人张某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张某伟支付了购房款,因张某玲未按合同履行,双方发生纠纷。鹿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张某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张某伟返还购房款1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6万元。
执行期间,被执行人自从接到执行通知书后便玩起了“躲猫猫”,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名下房产进行评估,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申请执行人愿意以该房产抵偿被执行人所欠债务。
4月8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后(如图),通知房屋占有人强制腾空房屋,执行法官现场见证房屋交付,确保房屋交付落实到位,避免后续纠纷。
[责任编辑:李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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