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道客户端
2021-04-15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金月全
4月15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吕潭法庭审结原告单某、聂某、刘某等与被告扶沟县大新镇某村委会承揽合同纠纷集体讨薪案,用司法手段为农民工撑腰,最大限度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挽回经济损失。
2017年底至2018年初,扶沟大新某村委会支部书记刘某联系原告单某、聂某、刘某等人,要求为扶沟大新某村委会环境治理百日行动中清理掩埋垃圾。当时约定每天800元,清理垃圾所用挖掘机、人工和油耗均由原告负担。双方谈好后,原告如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被告扶沟大新某村委会以暂时无钱支付为由拒付,由时任村支书聂某分别给原告出具欠条各一份。后来,原告持欠条多次去扶沟大新某村委会处及乡政府讨要该款,扶沟大新某村委会找各种理由拒付此款。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法向该院提起诉讼。
农民工工资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吕潭法庭接到案件后,坚持“快”字当头,适用简易程序,加快诉讼进程,提高诉讼效率;并结合具体案情和实际,依法认定原被告双方之间存在承揽合同法律关系,被告经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遂依法被告限期支付原告拖欠工资,及时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扶沟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根治欠薪、妥善处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惩治违法用工和欠薪等违法行为,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全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线索提供 许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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