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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法官判后答疑 当事人主动履行

来源:周道客户端

作者:

2021-05-17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徐松 通讯员 王娜

今年以来,郸城法院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郸城法院汲水法庭庭长侯海峰承办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意见较大,经多次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侯法官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对判决结果有疑问,向侯法官打电话咨询。侯法官针对被告的疑问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消除了被告的疑问。被告表示对判决结果服判,并要求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5月14日15时许,被告主动联系侯法官要求支付判决确定的履行款115000元和案件受理费1300元。侯法官及时通知原告到庭领取款项。同日17时许,原告完善领款手续后将履行款115000元、案件受理费1300元予以领走。该案案结事了。

汲水法庭将“判前释法、判后答疑”作为办案原则,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办案目标,使人民群众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有效化解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更好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②8

[责任编辑: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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