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2021-05-20
一时冲动购物,买完不想要了怎么办?退货无疑是治疗冲动的“后悔药”。前不久,“长三角地区异地异店线下7日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企业联盟成立。去年5月,67家知名企业承诺自愿参与长三角地区异地异店退换货活动,如今参与企业变为82家,显然是个好做法。
近年来,我国消费维权工作有了较为明显的进步。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消费维权方面仍存在某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一般只能在消费发生地的相关店内退货维权,难以“线下异地异店退换货”,线下实物消费更是如此。有的消费者要么由于成本较大而不得不放弃维权,要么及时维权但得不到及时处理。此次长三角地区82家企业承诺“异地异店线下7日无理由退换货”,对完善消费者保护制度无疑具有促进意义。
就现实来看,“线下异地异店退换货”措施和机制,目前还只是相关企业的自发行为。这一举措能够在多大层面实施、持续多久,考验着联盟及联盟企业的决心和智慧,很多方面还有待时间检验。同时,这也需要相关部门等做出努力,比如从企业诚信经营的角度,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践行承诺。
此外,可探索在更多省份甚至全国范围建立“线下异地异店退换货”机制,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利益。期待更多企业能够先行采取相关措施,也希望有关方面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举措。(余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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