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纪委监委深学监察法实施条例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郑明磊
“这次专题培训班,邹开红老师的权威解读太精彩了,不仅让我们对《条例》内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也让我们感受到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对我这个纪检新兵来说,是一场深化认识、提能充电的‘及时雨’。”10月19日,太康县纪委监委新进干部李倩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期专题培训班直播共享课程结束后深有感触地说。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太康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在县纪委常委会、机关集体学习会上安排学习,并列入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在纪检监察网、微信工作群等平台推送监察法实施条例全文、权威解读文章及相关知识链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热议《条例》,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监察法实施条例完善了监察工作的运行机制,对监察法内容进行了细化,推进了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处置、移送审查起诉等监察工作各环节程序要求作出细化规定,为开展执纪审查提供了制度依据。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认为,监察法实施条例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进一步明晰监察职责边界和措施使用规范,使大家能更好地充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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