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坚决阻断病毒输入扩散蔓延,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有2021年12月16日0时以来禹州旅居史人员、有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办事处、村(社区)、居民小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各办事处、村(社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要主动追踪登记,做到不漏一人。
二、全区广大居民坚持非必要不离开川汇区、非必要不在市区内流动。鼓励川汇区在外群众就地过年。
三、入(返)川汇区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居民小区、所在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到川汇区后第一时间如实提供核酸检测、“双码”情况、健康状况等信息。
四、2021年12月16日以来禹州市中风险地区(火龙镇刘沟村、夏都街道华庄社区、夏都街道欧亚陶瓷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9日洛阳市新安县、2022年1月2日郑州管城区,太康县返回人员,一律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以外的禹州市其他地区、新安县以外的洛阳市、郑州市其他县(市、区),太康县其他区域返回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措施。对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省辖市入川汇区人员一律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五、全区各办事处、村(社区)、居民小区、机关庭院,全面做好出入人员筛查。居民小区实行一门进出管理,严格做好进出人员测温和扫码通行。
六、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景区景点、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疗店、采耳店、洗浴中心、棋牌室、桌游室、宗教场所、商场超市、广场游园、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等各类公共场所,要加大宣传力度,张贴防疫政策宣传品,控制人流量,严守一米线,减少聚集不扎堆,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查验疫苗接种情况”和消毒等措施。
七、暂停举办50人以上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农村集会等活动。“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宴请不办。
八、零售药店退烧药、感冒药一律停售,购买止咳药、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严格实行实名登记。诊所、村卫生室一律不准收治发热患者。
九、高速、国省干道入市口,长途汽车站严格执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服务。
十、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十一、公交、出租车、网约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运营,扫码登车。
十二、在川汇区的企业、项目工地,安排专人负责“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出入管控措施,做好职工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宣教,做好工作场所、公共区域、生活区域通风换气、消杀清洁,储备适量防疫物资。实行分散用餐,实行分餐制、盒饭制和错时用餐,减少用餐人员聚集。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省辖市企业职工暂缓入川汇区。
十三、广大居民要保持良好健康生活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及时申报个人涉疫信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居民小区、单位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四、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采取通报批评、警告、暂停营业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时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川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4日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