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之岁时民俗
立春为“四立”之一,古代“四立”,指春、夏、秋、冬四季开始,其农业意义为“春种、夏长、秋收、冬藏”。廿四节气在中国传统农耕社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廿四节气与干支以及八卦等是联系在一起的,有着久远的历史源头。古人很早开始就探索宇宙的奥秘,并由此演绎出了一套完整深奥的观星文化。上古时代人们定天象、法地仪,观象授时,创制八卦、历法等,文明肇始。二十四节气是上古农耕文明的产物,其背后蕴含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廿四节气原是依据斗转星移制定,它与“十二月建”是干支历的基本内容。天维建元,是从寅开始的,“斗柄回寅”,新岁开启。据《淮南子·天文训》收录:“帝张四维,运之以斗,月徙一辰,复返其所,正月指寅,十二月指丑,一岁而匝,终而复始”。从立春起进入了寅月,阴阳转发,阳气初生,万物复苏。新轮回由立春开启,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干支纪元,以立春为岁首,亦即岁节。作为传统的农耕社会,古人相当重视立春岁首,立春岁首对于传统农耕社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早在先秦时期中国一些地方便传承着以立春岁首拜神祭祖、纳福祈岁、驱邪攘灾、除旧布新等为主题的节庆活动,这一系列的节庆活动不仅构成了后世岁首节庆的雏型框架,而且它的民俗功能也一直遗存至今。
在早期观象授时时代,农事周期就是庆典周期,有些节气也就是节日,终而复始、万象更新的岁节是百节之首,衍生了大量与之相关的岁时节令文化。虽然此后由于在历史发展中阴阳合历历法制度的推广,节气与节日发生了分离,但许多节令民俗仍旧保留了下来。在秦汉以前,各地风俗时历不同,一些地方岁首礼俗所重的不是阴历元月朔日,而是干支历廿四节气的立春。立春岁首对于传统农耕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重大的岁首庆典活动是在春回大地、万象更新的立春。秦汉后各地历法统一,立春“岁节”民俗被挪到了阴历元月朔日。自立春岁节的民俗功能被挪到了元月朔日后,立春成了单纯的节气。先秦时期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岁首节庆的民俗不同,历法不同其岁首日期亦不同。汉代是中国统一后第一个大发展时期,主要的传统节日民俗在汉代已经普及到全国各地。此后在文献上渐出现了岁首祭祀的记载,如东汉崔寔《四民月令》中提到,“正月之旦,是谓正日。躬率妻孥,絜祀祖祢。”汉之后过新年的习俗活动在全国民间越来越广泛,也越来越丰富了。节日起源和发展是一个逐渐形成,潜移默化地完善与普及的过程。中华民族的古老传统节日,涵盖了原始信仰、祭祀文化、天文历法、易理术数等人文与自然文化内容,蕴含着深邃丰厚的文化内涵。从远古先民时期发展而来的中华传统节日,不仅清晰地记录着中华民族先民丰富而多彩的社会生活文化内容,也积淀着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