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网式”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全市燃气安全隐患
周口日报全媒体记者李瑞才
6月25日下午,记者从市城管局燃气办了解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安全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6·21”宁夏银川燃气事故教训,我市紧急下发《周口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班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一是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完善防范措施,对燃气用户加强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发生。二是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市燃气专班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片包干督查分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方式 ,加强对分包县(市、区)的督导,同时按照部门职责职能,做好本行业领域的燃气安全工作。三是各级各用气企业、商户要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对燃气用气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和主管部门做好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应急处置常识的宣传,引导用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气单位开展“地毯式、清单式、起底式”排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紧盯“九小”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早夜市、烧烤摊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重点整治非居民用户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使用过期、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工业气瓶,使用不合格燃具连接软管、调压阀,软管超长、私接三通、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违规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等问题。对非居民用户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违规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即“一桌一灶一瓶”)的,一律停业整改,并按照《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立案上限处罚。
全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周口市全面推进燃气居民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成立加装专班,进一步细化工作推进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物业进行入户排查、入户宣讲加装政策,确保年度加装任务如期完成。市燃气专班将对全市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进行专项督导,一周一通报、一周一排名。对加装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追责问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装置加装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通过报纸、电台、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渠道,多种形式向燃气用户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统计数字显示,自6月22日以来,市城管局成立8个专项督导组,对分包县(市、区)燃气安全隐患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累计排查供用气场所275家,发现交办问题193个。各县(市、区)检查各类供用气场所2534家,发现问题隐患670处,整改529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03份。当前,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仍在持续开展中。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