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检察长主持不公开听证会助力迷途少年“返航”
“今天的听证会,让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直观可视、切身可感,让我又一次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用心良苦和司法温度。”听证会后,参会的人民监督员说道。
为深入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11月3日上午,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高某某、李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学校老师参加听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智明主持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谭丹向参与听证的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情况、认罪悔罪态度,并就法定、酌定情节、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等事项进行了说明。
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基础上,听证员进行了充分评议,认为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到了案情和社会调查情况及法律适用等因素,从维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出发,同意检察机关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县政协委员、听证员张景表示:“两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二人都是在校学生,人生路还很长,检察机关拟附条件不起诉,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保护。希望两名犯罪嫌疑人珍惜这次机会,提高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不负自己、不负未来。”
县家庭教育协会会长、听证员常树华说:“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经此一案,各位家长应该也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希望各位家长能够反思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不当之处,尽到监管的责任。”
“我知道自己做错了,谢谢检察院给我一次机会,今后我一定会遵纪守法,好好学习,不辜负大家的期望。”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当场悔过,表示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一定会改过自新。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也当场表示今后一定会尽好监护责任,配合帮教工作。
陆智明表示,此次不公开听证,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基础上,主动接受监督,有效整合了司法、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力量,在坚守司法理性的同时,也传递了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下一步,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保护、教育、管束”一体到位,不断提升未检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