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内发放到位 138万余名残疾人受益
河南日报金水河客户端记者 卢松
10月1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日前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各地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内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到位。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我省首次建立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将惠及63万余名困难残疾人和75万余名重度残疾人。
今年9月20日,省政府出台的《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李经宇介绍,由于我省实施办法出台时间较晚,为了不让残疾人权益受影响,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实施时间与国务院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实施时间一致,均为2016年1月1日。
具体来说,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其残疾证签发时间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时间都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其享受补贴的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当月计发;残疾证签发时间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20日之间的,以残疾证签发日期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当月计发;在2016年9月20日以后具备申请条件的,从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当月计发。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其达到一级二级残疾等级的残疾证签发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的,其享受补贴的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当月计发;残疾证签发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20日之间的,以残疾证签发时间起当月计发;在2016年9月20日以后具备申请条件的,从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当月计发。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各地应当在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内容要保护残疾人隐私,不得公开与残疾人补贴审核无关的信息。各地每年一季度要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上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通过委托第三方方式,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
此外,各地要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的定期复核制度和随机抽查制度,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另据了解,我省规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是省定的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补助标准,现有标准高于这一标准的要维持现有标准。同时,各地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需求统筹确定,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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