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高娜 樊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往往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用尽浑身解数施展“拖、躲、耗”三字决,践踏着法律的威严。李某就是一个典型的“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老赖”,直到走进监狱的那一刻才幡然悔悟。近日,李某被扶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据了解,李某以生意周转急需用钱为由向王某借款3万元,王某多次催要,李某一拖再拖。王某遂将李某诉至扶沟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偿还借款。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手续后,李某不以为然,拒不报告财产情况,法院依法对李某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李某丝毫无畏惧之心,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王某以李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法院判决,且拒不如实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罚款、拘留措施仍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在强制执行与刑事自诉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给李某做思想工作,释明法律,讲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以及判处刑罚对其今后生活的影响等,但李某思想极其顽固,存在侥幸心理。
就在李某收到刑事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一改往日藐视法律的面孔。以身试法,方知法律威严。在李某收监执行刑罚的第二日,其家属将应履行的标的款及迟延履行金交到法院。②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