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01日
第05版:法苑

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案件

本报讯 日前,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田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经过审理,合议庭对该案当庭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张某田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对涉案爆炸物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该案由齐梅英担任审判长,与法官魏峰、刘辉组成合议庭,被告人张某田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某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对量刑进行辩论。庭审最后,被告人张某田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悉,2017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170件,审执结8193件,同比分别增长57.64%和58.38%,受理案件数和审执结案件数创该院历史新高。②10

(张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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