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侯俊豫 通讯员 王朋 文/图
就业工作结出新硕果、社会保障实现新发展、劳动关系构建新和谐,一份亮丽的成绩单展现出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工作重点,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谱写了一曲催人奋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之歌。
落实就业政策 就业工作结出新硕果
2017年,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服务企业,扩大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城乡就业”这一工作思路,以实现劳动力充分就业、素质就业、稳定就业为目标,以加快统筹城乡就业为中心,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实现了全县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基本实现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充分就业。
加大对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支持力度。截至去年年底全县新增个体工商户6493个。同时,为进一步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切实发挥创业贷款担保工作对就业及群众创业的积极性作用,2017年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共发放贷款499笔,放款4980万元,全年任务35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42%,扶持499人创业,带动1108人就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强化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全年共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892人,创业培训480多人。加大帮扶,着力抓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针对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2017年初,由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妇联共同主办的河南省2017年“春风行动”在淮阳举办。紧紧围绕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助力脱贫3大工作主题,积极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资金、送技术”活动。
加强为企业服务,通过在淮阳人力资源网、淮阳电视台发布招工信息、印刷张贴招工信息、设立“打工直通车”服务终端等多项举措,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题,保障企业用工稳定和生产顺利进行。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为全县关停、破产改制企业的4008名“4050”下岗人员发放社保补贴。为陈楚古街创业示范园工商户发放补贴7.6万元,已办理就业登记证和失业登记证2392份。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主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全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对创业园区内发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房租等费用,给予3年补贴。2017年,该县成功获批全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
编织民生网 社会保障实现新发展
该局加快推进社保体系建设,实现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发展。
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养老金待遇发放情况:截至去年年底累计发放养老金1.7亿元,发放率100%,待遇领取人员为190282人。扎实做好失地农民社保工作,为全县被征地后人均低于0.3亩的被征地农民发放社保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30元,共为全县1327人发放社保金13384390元。
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工作。2017年,淮阳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132万元,完成年初目标任务15174万元的139%。
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根据省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县情,制订完善了《恢复和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处理方法》《退休人员死亡处理方法》《参保人员信息修改处理方法》等规章制度。征缴拨付全面实行。目前,全县272个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9954人,退休职工8826人,均实行了征缴拨付。
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圆满完成困难群众大病参保和待遇支付。2017年,新增困难群体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淮阳县医保中心积极和保险公司沟通,及时执行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2017年,完成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2亿元,基金支出1.07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81万元,基金支出193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入4330万,基金支出3760万元。
做好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的集中申报和日常申报评审工作。仅在去年11月,居民精准扶贫户的申报评审工作,经鉴定共1370份符合申报条件,使重症慢性病患者的待遇得到及时兑现。
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该局周密协调下,县卫计委、财政局、审计局、编办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顺利完成了原农合和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基本实现了“六统一”。基金统筹情况为:2017年参保居民1238018人,参保率为99.1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0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150元,各级财政补助450/人),全县全年总筹资74281万元。基金分配情况为:计入家庭账户90元/人,大病统筹基金上缴省财政32元/人,478元/人为统筹基金(包括住院报补、门诊重慢病及特殊病种补助等),全年统筹基金为59077万元。
维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关系构建新和谐
该局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加快行政决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联合县住建部门深入多个施工现场,大力开展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登记,深入推行工资支付“一卡通”制度。共接受劳动者咨询20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3000多份。对全县各类用人单位广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先后排查各类用人单位338个,涉及劳动者10140多人,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165件,补签续签劳动合同2600多份,为114名劳动者补发工资64.31万元,受理案件登记率达到100%,法定时效结案率100%。督促15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85.6万元。
及时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受理、仲裁工作。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8起,其中依法裁决12起,调解43起(其中通过调解、当事人主动撤回仲裁申请8起),不予受理案件11起,正在处理2起,结案率为97%。接受相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法律咨询182起,接待来访人员362人次,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