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10日
第07版:专题

积极完善合同仲裁条款

商水农商银行行长 李 楠

签订金融仲裁战略合作协议

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商水农商银行利用周口仲裁委员会这一法定平台有效化解不良贷款,成效显著,为我行改革发展夯实了基础。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商水农商行对周口银监分局、周口市办、周口仲裁委员会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高度重视金融仲裁工作,建立相关组织,形成条线推行体系

2016年10月,我行行长带队与风险合规部、资产保全部的相关人员共同参加了第一次全市农信系统金融仲裁工作座谈会。通过那次座谈会我们充分认识到仲裁也是一种化解不良贷款纠纷的有效法律手段,且成本低、便捷高效。会后,我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商水农商银行推进金融仲裁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行长、监事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合规部,负责仲裁工作的具体落实。由此,我行对仲裁案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行长牵头抓、风险合规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条线推行体系。

(二)实行案件统管制度

为高效、便捷地开展金融仲裁工作,经我行领导班子决议,将辖内各支行仲裁案件集中到风险合规部统一管理。不良贷款案件统管后,不仅给各支行减轻了工作负担,且对全行不良贷款案件做到了有效管控,降低了不良贷款的法律处置风险,提高了不良贷款法律处置质量及效率。目前我行正在制定《不良贷款法律处置办法》,为进一步夯实制度管案件打基础。

(三)积极完善合同仲裁条款

对新发放的贷款我行要求客户经理在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时,严格规范填写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以前办理的信贷业务中没有选择仲裁条款的,积极联系借款人补充仲裁协议;贷款逾期而未签订仲裁协议的,在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上添加仲裁条款,做到仲裁条款对借款、担保合同的全覆盖。

(四)开展有效的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积极邀请周口仲裁委员会的专家到我行开展金融仲裁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活动,并在培训后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客户经理、支行行长学习金融仲裁法律知识,要求辖内客户经理能够灵活运用金融仲裁法律知识。

经过与周口仲裁委员会近两年的合作,我们深深体会到通过仲裁处理案件的高效便捷,收益颇多,具体如下:

(一)解决了送达难问题

由于我们的案件涉及大量的担保人,他们的联系方式及居住地点后来变化者居多,近两年来法院的案件井喷式增长,案多人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不良贷款的追偿效率。而通过申请仲裁后上述问题就迎刃而解,周口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仲裁文书按合同约定的地址邮寄后即视为送达。这就解决了不良贷款处置时相关文书送达难的问题。

(二)降低了不良贷款处置成本

按照周口仲裁委员会的现行仲裁收费政策,金融案件仲裁费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上减收30%。我们对仲裁现行收费标准与诉讼费做了比较后发现,近两年我行通过仲裁比通过诉讼节省了60多万元的处置成本。

(三)提高了不良贷款案件处置效率

相关文书送达难的问题解决后,我们申请仲裁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45天,无争议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20天甚至更短时间就能拿到裁决书,大大提高了不良贷款案件的处置效率。

(四)收回成效显著

目前,我行通过仲裁转执行途径收回不良资产5906万元,目前我行大部分生效的仲裁法律文书均在执行过程中的评估拍卖阶段,再过一段时间收回成果会更加显现。

综上,我行不良贷款案件通过向周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收回成效显著。从目前的合作情况看,可以肯定地说我行是周口仲裁委员会的受益者,是仲裁制度的受益者。最后,再次对周口仲裁委员会近两年来对我行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2018-05-10 商水农商银行行长 李 楠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18410.html 1 积极完善合同仲裁条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