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和沈丘县教体局《关于对脱岗替岗教职工的管理办法》的规定, 宋亚辉等11名同志已连续脱岗6个月,经单位多次督促仍未返岗,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11人按规定与其解除人事关系予以辞退,现将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1. 沈丘县北杨集乡打鱼王小学教师宋亚辉。2. 沈丘县北杨集乡赵桥小学教师赵俊华。3. 沈丘县卞路口乡胡庄小学教师王长梅。4. 沈丘县大邢庄乡一中教师孙青霞。5. 沈丘县洪山镇姜桥小学教师辛云飞。6. 沈丘县洪山镇翟庄小学教师孙红艳。7. 沈丘县刘湾镇大陈庄小学教师孙夏青。8. 沈丘县刘湾镇大陈庄小学教师徐艳乐。9. 沈丘县刘湾镇陈洼小学教师李山。10.沈丘县刘庄店镇李楼小学教师李军华。11.沈丘县莲池镇大管庄小学教师范瑞华。
以上11位同志,请于2018年5月24日之前来沈丘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理离职手续,如逾期未办理,所有后果由你们个人承担。
沈丘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