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21日
第04版:三川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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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里分享有趣的图片,在自己运营的公号上登载他人作品,做微商使用别的企业的注册商标……如今,朋友圈已经成为重要的信息沟通渠道,但在拇指滑动之际,稍不留神也有可能触及侵权的“雷区”。有法院提示,社会公众在享受朋友圈便利的同时,也应提高法律意识,规避侵权风险。这正是:

信息汇聚朋友圈,移花接木频侵权。

随手拿来须谨慎,法律也应管“云端”。

勾奔 图 锡兵 文

2018-05-21 1 1 周口日报 content_23021.html 1 图片新闻 /enpproperty-->